國內某視覺公司曾經將黑洞圖片納入自己的版權庫,公然盜用歐洲南方天文台的知識產權。另一方面,迪士尼的黑白米老鼠,也在今年元旦進入公有領域。在法治社會,各種國際公約、國內法都在保護知識產權。就連我們隨手寫下的微信、電報、文章,也在寫完的時候自動獲得知識產權法規的保護,因為這是人的創造,凝聚著人的智力成果。在作家手裡,一部部史詩般的作品誕生,如《冰與火之歌》《西遊記》。在畫家手中、在雕塑家手中、在音樂家手中…… 這一部部形式各樣的作品如意識般浮現在社會中,成為影響一代又一代人的聖物。當然還有科學家的專利,等等。於是,我們 “創造” 一詞來讴歌巨匠們的傑作。創造力也因此登上神壇,成為我們評判作品的一個指標。
但是,這真是創造嗎?創造究竟是什麼?關於創造的一切都如此迷人,但同時又想揭開創造的面紗,一睹真容。
創造本體論#
創造的主體#
只有智能可以創造#
創造,主要是一個動詞。甲創造了乙,甲必須是人而不是物,如梵高創造《星空》。更進一步,甲必須是具備某種智能的存在,比如神造世人、外星人創造文明。或者說,在未來某一種更高級的生命誕生。這是一種歸納的方法,來界定創造,也即只有智能可以創造。
但這種歸納,似乎在迴避問題。難道非智能就不能創造?猴子就不能創造?冰,水為之,但非水所創。熔岩,從地表噴湧而出,但也不能說地球創造了熔岩。太陽,釋放出光芒,光芒也並非太陽所創造。歸因於這些現象具有規律性、穩定性,人們即使不明白背後的原理,也會觀察到自然現象行為模式的有限。但猴子能不能創造,回答這個問題,其實就涉及到智能問題。畢竟大猩猩與人類的基因只相差約 1.6%,而且又同屬靈長目。
智能意味著規則下的極度複雜#
“智能”,當你注視這個詞的時候,好像有一層面紗將她包裹,若隱若現而又兩個世界。我們人類假定智能在個體之內,在人腦之內,在神經元相互組成的系統中。人腦必然是一個複雜的系統。這種複雜也並非是量的堆積,而是更加精密的系統。而人並不僅僅是個體,還處在社會關係之中,這是一種互補的關係。社會也不僅僅是現在的人,還有過去的人、將來的人。
但是本攤認為個體主義,不是否認群體,而是所有的群體的東西都必須作用在個體身上。所以,雖然群體的積累讓原始人和現代人掌握的知識千差萬別,但這些知識歸根到底是由個體承載並運行的。
所以,從群體個體兩反面看,智能意味著規則下的極度複雜。前者是知識體系積聚的複雜,後者是人腦構造的複雜。
無論是 ChatGPT 等大模型的生成,還是技術圖紙的製作,或是對某一文科的認知,都需要接受大量的信息。而信息越真實,越豐富,在我們的頭腦之中才能形成一個符合規律的體系。這是創造的基礎。
創造的客體#
之前我們對創造者簡要分析,指出智能才能創造,而智能的基礎是符合規律的複雜。甲創造乙,被創造者乙究竟是什麼?
在此之前,我們先縮小創造的定義:創造就是主體產生一種新客體的現象。核心就是創造有沒有創造出新東西,然後這個新的標準有多高。也即最新的創造是什麼樣的。
創造的客體不是物質#
農民種出小麥,但並不能說創造小麥;礦工挖掘礦石,但不能說創造礦石;女性生產嬰兒,但不是創造嬰兒;科學家發現自然規律,而不是創造規律;工程師製造火箭,而並不是創造火箭…… 凡是物質,均不可能被創造。唯一例外就是,創世神。至於創造 “新時代” 這個說法,“新時代” 的哪一個塊磚是創造出來的?即使有也不是物質。
根據能量守恆定律,物質作為一種能量,在一個確定的體系內,能量不能無中生有。那么作為相同範疇的存在,物質也不可能生成物質。
創造的客體超越物質#
客觀主義認為一切都是物質,意識活動也是一種物質現象,分開物質和意識不是物質層面的事,而是物質之下的事情。既然一切都是物質,物質也不能生成物質,那如果要創造新的東西,一定不是物質,而是一種超越物質的東西。
理解這種超越物質的東西,還要先明確意識的地位。任何意識都必須由一定物質承載,這是客觀世界意識存在的規則。如果把意識作為一種超物質的存在,在這個客觀世界是沒有意義的。因為我們無法觀測一個超越物質的存在。
創造的客體必須獲得物質載體#
既然創造的產物是一種超越物質的東西,而創造的產物必須能為物質世界所觀測,創造的客體必須獲得物質載體。在智能之內,這個載體是意識體;而在智能之外,這個載體是畫作、雕塑、書籍、藍圖、電子數據……
從形式上看,創造的客體是沒有實體的,超越物質的。物質載體對於創造的客體必不可少,但是正如無論是紙質書還是電子書,無論是中文還是英文,最重要的是所傳遞的這種超越物質的信息。
所以,簡單來說創造的客體是無形的,無意義的,超越的。至於創造對人類或其他智能體的價值如何重要、如何不重要,則是創造價值論的事情了。
創造的本質#
智能是創造的主體,虛無是創造的客體。創造究竟是什麼?
創造的來源#
我們可以確定,在歷史上的某一時刻,第一个人開始睜眼看世界。他看見山,就畫了一個山字;看見水,就畫了一個水字。他看見河邊的穀物可以被食用、儲存,來年那裡繼續長出穀物,便萌生了獲得更多穀物的想法。在漫長的時間裡,他逐漸認識到了農業的規律,明白了四季更替的偉力……
創造的無限性與有限性#
毫無疑問,一切創造都來自客觀世界。自然的偉岸成為了創造的來源。但是,承載創造的大腦構造同樣精密。認識世界是一種創造,但對於這種認識本身,卻有無限多變種的可能。自然中存在無限的可能讓人去認識,而人對於某一種可能也有無限的可能去重構。
創造雖然給歲月以文明,但一切被創造的文明只是對客觀規律的下的一種自由發揮。即使客觀規律可以被改變,也應該有規律的規律。從能量角度分析,人類的存在本身也並不能增加或減少宇宙的能量。人類只能加速從高能到低能這一混亂度增大的過程。無論人認識到什麼樣的規律,能夠運用何種規律,都在規律之下,都在作為物質的有限性之下。
智能即創造#
我曾認為創造還是一種掌控,創造是一種本能的衝動,就像玩泥巴的孩子,自小就愛建構世界。這種掌控、衝動應該是智能的本質。任何智能都有摹寫外部世界的主動,這是智能獲得認識的來源,也是智能之所以成為智能的動力。
認識即創造#
由於人是一個個體,任何閱讀,任何認識,任何風景…… 都是被每一個認識者所重構的。只是認識大多相似而已。此外,每一個個體的存在,都經歷了很多事,產生了很多認識,只是有人苦於沒有將認識轉移並長久存在的技術而已。一個智能能稱為智能,就意味著一定的認識與認識的能力。對於這個智能來說,認識即創造。只不過這個創造的載體是智能本身。
也即,接受新事物的本身並不只這一單一認識,而是要用智能自身原有的認識去理解,去構造。好比清末變法修律,接受西方文明的憲政民主,本身就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的一種重構。
造無創#
所以,當我們認識到創造能做什麼,不能做什麼,創造的來源、創造的過程,就發現沒有什麼創造。客觀主義的一貫態度就是無我,創造是客觀的。正如陸游所說,“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。”
就如同勞動創造價值一樣,勞動的原料不是你的,勞動的過程也只是你遵循一定規律做出來的,所以沒有什麼新的東西。我們既可以說認識即創造,也可以否認創造的存在。關鍵在於我們對創造定義的標準是否包含價值。
創造之所以被推上神壇,獨創性之所以被重視,則是創造價值論的問題。
創造價值論#
通過創造本體的探究,創造的有限與虛無讓人寒冷。而認識即創造未免讓人覺得有些隨意,似乎貶損的創造的價值。可能會有人感嘆 “就這,也叫創造?”
價值是客體能夠滿足主體的程度。某種創造有無價值,決定了我們對創造標準的認定。當價值被塗抹在創造身上後,一切無意義才被賦予意義。
創造的相對價值#
創造的價值,按照人們利用創造物的方式可分兩種,創造的輸出價值與創造的輸入價值。
創造的輸出價值#
創造的輸出價值,簡單來說就是,任何創造物對創作者的價值。創世對神來說有什麼價值?說話對於說話者來說有什麼價值?作品對於作者來說有什麼價值?技術藍圖對於科學家有什麼價值?理論書籍對於理論家有什麼價值?
無論創造對他人、社會有無價值,創造對於創作者是必然有價值的,否則他便不會創造。敝帚自珍,就是如此。也正因為輸出是由輸出者賦予意義的,所以輸出的形式多樣。即使單純在腦中思考,也時常會有創造的快感,只是這種輸出只有自己知道罷了。至於只對某幾個人其作用的說話,也是一種創造的形式,只不過這種創造形式就像在沙灘上作沙碉,容易消散,因而得不到大多數人的認可。但新的存儲方式讓說話成為一種大眾普遍認可的作品,比如脫口秀之類的播客。
所以說,立足於創造的輸出價值,創造的定義是非常寬泛的,並沒有為創造加上額外的門檻,只是由個體賦予意義。
創造的輸入價值#
創造的輸入,這是他人、社會對作品的利用價值。日常生活意義的創造就是由此界定的。
創造輸入價值的前提就是,創造必須以某種物質載體的方式呈現。正因為物質載體這種前提,創造才能體現出他的價值。所以載體十分重要。這是價值形成的前提,正如前述播客。雖然我不多看紙質書,但是紙質書給人帶來的體驗是獨特的。再一個就是語言載體,比如德國語言長句從句多,長遠思維。中國短句多,注重實用。所以,載體的不同,對於創造影響巨大。人所能創造的不是作品,因為作品是包含載體的,人所能創造的只有無意義的虛無、超越物質的無意義。
無論你有多麼對自己的作品自我感覺良好,但在很多人眼中,它只是垃圾。梵高的畫如今受人追捧,但在死前也是無名之輩。
當作品切斷與母體聯繫的時候,不是說這個作品就不是你創造的了。而是別人重新摹寫了一個作品 2.0。別人腦海中的作品,並不是你的作品。
社會發展至今,很多人難免感受到創造的困境,前人述備矣。很多人更加注重作品的獨創性。無論是看番劇,還是看色圖,口味都更刁了。而且常常會感慨,這個思想我在那兒那兒看過。其實未必是盜用別人的觀點,只不過 “英雄所見略同” 罷了。
創造的絕對價值#
無論是輸出者還是輸入者,創造價值的產生都不是臆想。
無論是文科還是理科、藝術還是哲學,他們都在表達某種東西。創造都包含著對規律的探索與向有用性的靠攏。這種有用性指對智能有用。所以,我們才樂此不疲的探索真理,古代先賢的話語在今天依舊能直擊人心。
創造方法論#
如何創造,這是創造的最後一層面紗。
其實這世上沒有什麼創造。本攤在本體部分已經闡述過,創造的只是無意義的東西。這些無意義只不過反映了客觀世界已然的某種規律,這種規律又恰巧能為人類所用,然後我們覺得這是有價值的,冠名創造。
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#
如果你想進行某一方面的創造,就去探索某一方面的知識。然後用特定的載體承載。俗話說,“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” 每天如果只看《新聞聯播》,那肯定開口就是各種官話;要是聽聽人講論語,肯定仁義禮智信;每天要是投入物理公式之中,那對於物理肯定有新見解。
學而不思則罔,思而不學則殆#
然後,就是學而不思則罔,思而不學則殆。
在學習新事物的時候,不只是學習新事物,而且是將新事物與舊事物補全,從而產生新的聯繫。這個新的聯繫,在學習到一定程度,就會對別人具有獨創價值。就好比戴森球裡不同產物的合成,是需要基礎的。你學了別人都會的,就自然知道別人不會的。而要真正扎實,就要不斷重構新舊之間的聯繫,這就是學而思。
創造是一種觀點的補全#
有人常說,某某的觀點讓我受益匪淺。實際上,一個人既然能夠明白某種觀點,說明他的大腦中已經建立了相當多的聯繫,以至於僅僅看一遍,或者幾個片段便能恍然大悟。
正如我在 [[刺破社會契約論的幻想]] 中對於中世紀和啟蒙運動時期的理解。起初,對於霍布斯對於主權國家的崇拜,我很不解。啟蒙運動不該承認自然權利嗎?為什麼頌揚君權的霍布斯可以留名。後來看到一篇關於自然法學派的介紹,才明白,掙脫中世紀的枷鎖不能一蹴而就,要經歷這樣一個從神權到君權、人權的過程。
但一個對這方面歷史不感興趣的人,不了解的人,他是不會有這種感受的。也即那些讓我們感覺恍然大悟的存在,並不是一個全新的存在。恰恰是因為這些觀念經過自己的積澱,變得陳舊而無所突破。所以,當遇到某個重要的片段,才能 “補全” 我們的認知,成為一個新的想法。
也即,認識到某物有價值,這中認識本身的高度相對於某物,已經不算低了。也許僅僅差臨門一腳就頓悟了。
[[2023-09-07]]
先用運氣,後用邏輯#
人的思維在接受新事物的時候,會自動在新內容與舊內容之間建立聯繫。比如,知道晚清的落後以後,又聽說晚清信奉儒教,就自然會在儒教與晚清落後之間建立聯繫,可能會認為儒家思想是災難的根源…… 但這並不一定是正確的,它只是大腦自動建立起來的一種聯繫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如果了解孟子關於 “放逐” 暴君的言論,可能就會重新審視儒家思想。但是這一聯繫仍然不一定是正確的,不過是我們離真相又近了一步。
因此,正確觀點的得出,需要建立大量聯繫與反復試錯。所謂獨創性觀點的產生,則需要盡可能地聯繫不同的同一,即所謂和而不同。而更機械點的說法是,最大限度生拉硬拽兩個不同的事物。這就好比近親雜交,往往會生出基因缺陷的物種,而遠親交配,則會有更多可能。但是這樣的獨創聯繫是假的,必須經過不斷的檢驗才可以成為獨創聯繫。至於其中的分寸,只有自己能把握。也是本攤跨越兩道主客觀鴻溝的努力所必需接受的試錯。
所以,本攤好建立聯繫,先用運氣,後用邏輯。這種方法的缺點是容易出錯,優點是符合聯繫建立的過程。使用須自我否認。
所以本次就是要進行感受的助產。把原來的細微的感受用邏輯拔出來。——靈感助產術
創造的方法簡單價值難#
有價值的想法是可以批量創造的。
即根據每天認識的不同,思維可以將兩個看似毫不相關的東西嫁接,對兩個事物認識越深,對於新事物的發現會越多。—— 思考即快樂 #思考的方法
創造是容易的,新的觀點也是容易的,難的是價值。創造需要體現規律,但體現規律的並不一定被認為是創造,他還需要有用。
對很多人來說,小黃書是創造,那些空想的理論是胡扯,所以想讓創造成為創造,必須讓他有用,即更貼近人的規律。
創造是一種實踐#
創造是一種實踐。實踐是某種理論、課程或技能得以具化或實現的過程。智能的認識,智能的創造,會以某種方式表現出來,影響客觀世界,這是智能的特點,也是認識的歸宿。
比如,我接受了一個觀念,房子會升值。我看房子的眼光就變了,或許我以後會買房子。還有 “計劃生育好,政府幫養老”。我的行為就會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。還比如,盜夢空間裡面對繼承人植入觀念。
創造是需要物質來承載的。前一種觀念對個體的影響可能被動的、無意識的。但是主動的創造,則需要將認識借助文字、石頭、磚塊、电波…… 任意物質來表達。這種過程是一個實化思想的物質性過程。借助的物質的價格暫且不論,人創造所需的時間是擺在那裡的、必不可少的。正如,一個人碼字最快不過一天幾萬字。再快就非人力所為。
因為創造實踐的特點,思維邏輯往往比空想時要清晰。而且因為創造容易受影響,所以可以人為通過創造實踐來構造新聯繫、發現新知。
論創造小結#
創造是我一直思考的問題。像 “溫故而知新”、“書讀百遍,其意自現”、“讀書破萬卷、下筆如有神”、“熟讀唐詩三百首,不會作詩也會吟”,其實就是創造的一種方法。
本次創造話題,最大的收穫是將創造是什麼和創造的價值分開,這樣很多事情就不那麼玄乎了,雖然這個問題轉移到如何實現價值上去。再就是創造其實是一件很虛無的事情,人有限、創造亦有限。創造可以改變世界,但又改變不了。還有就是智能和創造的共通之處。
這種虛幻、無意義,讓人想起《三國演義》的一句詩,“大夢誰先覺?平生我自知。”“黃梁一夢去,何世再為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