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國家層面的法治#
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曾提出 “哲學王” 的思想,主張一位聖賢統治整個國家的制度才是最好的。相比於柏拉圖的 “人治”,亞里士多德則主張 “法治優於一人之治”。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的 “法治” 觀點雖然與亞里士多德的不同,但其仍認為背法而待堯舜,“千世亂而一治也”。更何況《竹書紀年》否認堯舜禪讓,伊尹贏回太甲。儘管現在 “人治” 仍在,但 “法治” 總是大勢所趨。
文明之所以需要法治,是民眾對於安定秩序的追求。西方近代,國王居於議會之下,亦或三權分立,都是為了制衡權力,居於民意等規則之下。即使是封建君主,治國也必須遵循現實的規則,否則只能獨自憑欄,歪脖子樹下。只是相比之下,法治相比於人治的規則性更強,理論上更加尊重文明發展的規律。
二、個人層面上的 “法治”#
不同國家的文明程度不同,規則的穩定合理性不同,導致不同國家政權更迭速度以及人民生活質量相差很大。可是,人們往往很容易談論國家的憲政,但卻忽視了自身的憲政。所以,從微觀角度探討個人的法治,或許可以增加個人對於自身的了解,以及分析二者的關係、相處規則。
國家對法治踐踏,僅僅是一段時期的災難;個人對 “法治” 的踐踏,或許是一生的悲劇。個人層面的 “法治” 和具體的法律沒多大關係,而是從國家憲制理論來分析個人與自身的關係。
以英國憲政體制為例,英國作為君主立憲國家,議會享有法律上國家的主權。政治上,人民是國家主權的來源,而具體的權力運作上,下議院多數黨作為執政黨實際運行國家最高權力。多數黨領袖順理成章成為英國的權力擁有者。但我們知道,此時首相既要對議會負責,也要受推舉他為黨魁的執政黨制約,還要受具有相對獨立性的司法制約,更不用說其他公眾監督之類的弱型制約了。所以一個法治國家的領袖,即使作為 CEO 也要在法治的規則框架運行。
據路透社今年 4 月 17 日报道,英國首相蘇納克正接受英國議會標準事務專員的調查,其妻子持股的一家兒童保育公司疑似從新政策中獲益。蘇納克僅因沒有進行利益通報,便被議會調查。在健全的法治制約之下,蘇納克沒進行通報或許是無心之舉,但議會的調查,使得蘇納克唯一的選擇就是遵循議會至上等法治規則。蘇納克可以推行各種讓英國強盛的行政舉措,推進立法改革,但前提是他遵守這套法治規則。
個人和國家在這方面十分相似。人具有意思機關,可以操控自身,主動的影響外界。但從個人角度,我們對自身的掌控程度有時過度自信。人認為自己有意思機關,便有一種可以掌控自身的錯覺。意思機關產生人的各種想法、觀念,使得自身執行這些命令。個人的意思機關之於執行機關,好比英國首相之於議會,議會之於人民,人民之於國家。人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想法,好比國家中各種各樣的政令。政令不得肆意發布,人的想法也不能隨意交由自身執行。總之個人和國家一樣,同樣要遵守各種各樣的規則與道理。
三、發現自身的 “法治”#
主人還是國王?我以前認為自己當然是自己的主人,但後來經過一次次的受挫,我發現自身並不很聽自己的話。實際上自己頂多算自己的國王。國王相比於現代的法治下的憲政來說,權力是相當大的,但治國並非兒戲。即使是秦始皇也要按照商鞅的馭民五術來施政。所以,只要能夠明白個人的意思與自身之間的相對獨立性,就從原理上解決了某些極端的問題。
相對獨立性#
何謂個人的意思與自身間的 “相對獨立性”?“獨立” 指的是個人的想法與自身之間是不同的,意思機關與執行機關等自身組成部分是相互獨立的。而 “相對” 指的是這種界限並非十分明晰,對於個人來說。我們的意思、想法都是自身的組成部分,無論是我們身體中的貪嗔痴慢疑,還是自身硬件的限制等等,界限不是很清楚。從責任的承擔上,也沒有所謂 “意思機關的錯” 還是 “執行機關的錯” 區別的必要性與可能性。
揭開人的面紗#
法人制度最早於 1900 年被德國民法典所採納,自此民法體系中,一個以法律虛構的 “人” 誕生了。法人能夠獨立承擔責任,能夠脫離自然人而長久存在。但法人為何能被擬制為人呢?因為法人機關有自己的意思機關、執行機關與監督機關。
隨著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清醒的出現,揭開公司面紗在英美法中流行,公司人格否認制度也成為了保護真正的法人獨立地位的一種體現。
與法人制度的發展不同,自然人似乎從未意識到人身上的這層面紗。我一直以來的觀點是人是很客觀的。從死生由勢,到創造的困境,還有揭開人的面紗,這些含糊的想法充斥著我對於世界的客觀,主客觀相對獨立性的認識。
所謂揭開人的面紗,既然能夠被揭開,那就是很客觀的東西,比如某某想法來自於哪,某某想法產生的原因。當然今天我們不必揭開太多面紗。就好比微粒下面有分子、原子、質子,甚至夸克…… 今天我們只從分子層面談論些 “化學變化” 而已。
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,先治其國;欲治其國者,先齊其家;欲齊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誠其意;欲誠其意者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。
《禮記・大學》中這一段的層次感就很好。從自身、家庭、國家、天下,這是一個遞進順序;而從格物、致知、誠意、正心,則從人的內部來探究修身,我們也可以借此窺探一下古人如何揭開人的面紗。也即,研究外物、獲得知識、真誠意念、端正心思,修養品性。由此,最為人這層面紗之下,最為本源的是研究外物,獲得知識。這是從認識客觀世界的角度,稍淺一些的是信念層面一些基本的規則,然後是純粹意識層面,最後是從意識到身體的品性。首先,即認識世界所帶來的變化是最本源的,這也是最為迅速的,因為直接格這個迅速變化的客觀世界。其次,是純粹的意識階段,日常所想。最後,從個人的意識,上升到意識與身體相融合的階段,品性。
假設這種分析對的,按照之前提到的個人的意思與自身間相對獨立性的原理,最容易改變的就是直接受外界影響的思想。而思想和一個人的品性是有區別的,必須將思想寫入身體的品性之中,才能成為一個合格的人。理論上也確實如此,一個人的品德與習慣、性情,往往不是說改就改的。而這種不易改變的,往往直接左右我們的為人處世。例如,你從前是一個很容易憤怒的人,外界討厭你的人很多,你通過分析找到原因並得出結論,我要改變容易憤怒的性情。那么這中間仍然存在一個漫長的變化過程。同理,我情商低,但我認識到了情商的重要性,但是我的情商仍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提高的。其實重點不在於強調時間漫長的必要,而是表明這一過程的複雜與艱難,需要我們找到其中的方法。
四、成為一個政令通達、治國有方的國王#
其實,第一節屬於引入,第二節屬於問題,第三節屬於原理,第四節當然談一談方法。這是俗套的提出問題,分析問題,解決問題的套路。但是說完第三節,其實問題就已經解決了,剩下的只是簡單介紹一下我自己的方法。我自己這個國王當的並不是很舒坦,這個國家仍然百廢待興,但是他山之石,也可互相借鑒。
前幾天看到一個《輕鬆主義》,和我心中關於如何當自己的國王這一點很相似。其實我們也完全可以借鑒國家憲政的那些東西,殊途同歸。
簡單而言,就是當一個 “一心為民” 的好國王。有時自己想完成一個任務,往往會去求人,托關係,但我們從來沒想到求自己。我們給領導辦事,總是希望領導以一個舒服的狀態來聽我們的建議,卻從來不讓自己舒服,這樣犯了一個錯誤,以為自己就是自己的主人,其實自己不是。即使你想當自己的國王,那也要拿出一種公僕的樣子來。
我們自己統帥自身各個叫不出名字的機關,就相當於管轄著子民的國王。如果想讓子民付出賦稅,我們必須讓他們安居樂業,他們才會為國王效忠。例如,我們平常想多看點書,卻總沒時間看,然後就產生一種沒有學習的焦慮。實際上,你的手和眼睛都在疑惑,沒有書,我怎麼看!俗話說一回生,二回熟,想要看書,就把書帶在身邊,放在手機的顯眼處。你的子民和你一樣都不想主動加班去看書,做額外的工作。你需要做的是有意識的把工作放在身體中。最好有一個自動化的處理流程,降低閱讀成本…… 比如,看書和聽書,主動閱讀固然是好,但是奈何自己的子民太懶,那麼只能被動聽,循序漸進。畢竟改革在哪個國家都是一個艱巨的道路。
總之,還可以借助一些行政上的原則,比如信賴原則,不要今天一個命令,明天一個命令,朝令夕改不利於政權的穩定與百姓的服從。同時還要賞罰有度,身體要做到令行禁止也要好好地勸誘,不要光想着提高效率與業績,也要為自己的子民多提高些福利待遇,比如多休息,之類的。
最後,希望大家都能當一個好國王,讓自己的國家欣欣向榮!